律师全部案例
-
婚姻财产约定协议的认定和救济
案件详情: 2000年10月15日,原、被告在某市登记结婚。2003年1月15日双方生育一子胡某宇,2005年4月19日生育一女胡某雪。因被告对原告实施了严重家暴行为,且长期与婚外第三者保持不正当情人关系,原告于2013年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并分割双方名下3套房产、被告名下4套房产、被告名下投资的共计15家公司股权、被告名下银行账户存款等夫妻共同财产,资产总量超过2亿。
离婚咨询2025.03.05 查看:52次 -
丈夫隐瞒财产,妻子可追回
基本案情 原告晏某与朕某于1964年3月结婚。后因夫妻感情不和等原因,朕某于1983年6月向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晏某离婚,该院于1985年5月判决不准离婚
财产分割2025.03.27 查看: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