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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亲子关系诉讼到遗产管理人制度 民法典草案完善这些婚姻继承重要规定-
《婚姻、家庭、遗嘱、继承……看似繁琐的家务事,牵动每个人的切身利益。25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和继承编草案二审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这两部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草案二审稿,作出了哪些重要规定?

婚姻、家庭、遗嘱、继承……看似繁琐的家务事,牵动每个人的切身利益。25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和继承编草案二审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这两部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草案二审稿,作出了哪些重要规定?

提高亲子关系相关诉讼门槛

奔波多年后终于找到失散的子女、父母怀疑孩子不是亲生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家庭生活中涉及亲子关系的矛盾问题日益增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一审稿对此曾作出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的,父、母或者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相比一审稿,草案二审稿提高了此类诉讼的门槛,明确当事人需要有“正当理由”才能提起诉讼,同时对成年子女提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予以限制。

草案二审稿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相对于一审稿,二审稿的规定更为审慎,这是对家庭关系的一种谨慎维护。”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说,“仅凭怀疑或者捕风捉影就可以提起亲子关系诉讼,对于家庭关系的破坏是巨大的。”

陕西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王浩公认为,允许成年子女随意提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可能成为某些人逃避赡养义务的借口,加以区别限制是必要的。至于“正当理由”的标准,还需要根据家庭伦理、常情常理、社会价值取向等进一步予以明确。

明确收养人需无相关犯罪记录

随着不少家庭或个人领养孩子的愿望逐年升高,被收养儿童的身心健康和权益如何得到有效保护,亟需法律给出答案。

为保障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对收养人资格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明确。草案一审稿曾作出规定,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等四项条件。草案二审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规定,收养人应当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孟强表示,现行的收养法并无关于收养人能否有犯罪记录的规定,此次草案二审稿增加的规定,是对各地实践做法有益经验的吸取。“如果收养人有例如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记录,无疑是不适合再收养未成年人的。但与此无关的其他违法犯罪记录,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还是可以收养子女。”他说。

此外,草案二审稿明确了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或者有配偶者单方收养异性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均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王浩公认为,此处修改呼应了收养人家庭情况多元化的现实需求,更有利于对被收养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村委会可担任特定遗产管理人

为妥善管理、顺利分割遗产,更好保护相关当事人利益,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一审稿已规定遗产管理人制度,草案二审稿对该制度作出进一步完善。

草案二审稿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同时,草案二审稿对遗产管理人的职责予以完善,增加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以及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等。

“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民法总则具有特别法人资格,因此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发挥应有的作用。”孟强表示,遗产管理人必须履行义务、受到监督,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为了明确界定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的概念,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二审稿对现行继承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保留,相比一审稿增加了三款规定: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这是将现行法律的规定吸收进来,体现立法的整体性。无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法律都一视同仁,其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相一致。”王浩公说。

完善继承“宽恕制度”和“口头遗嘱”

遗弃老人、篡改遗嘱……如此行为还能拥有继承权吗?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一审稿中就此规定了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对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伪造或者篡改遗嘱等行为,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明确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据悉,有的地方、部门和法学教学研究机构提出,规定这一制度是必要的,但应当进一步严格限定条件。对此,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二审稿作出修改,规定继承人有遗弃被继承人、伪造或者篡改遗嘱等行为,确有悔改表现的,才能予以宽恕,不丧失继承权。

在口头遗嘱方面,草案二审稿规定,遗嘱人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相比一审稿,删除了“所立的口头遗嘱经过三个月无效”的期限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一审稿中关于三个月期限的起算点不明确,且口头遗嘱仅在危急情况下才适用,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已能够用其他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即应无效,不必规定三个月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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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书即离婚证明。操作如下:1.确认调解书内容无误后签收;2.调解书生效后即等同于离婚证,无需再办;3.如需用离婚证办理其他事务,可携带调解书作为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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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车子过户需依情况定。操作如下:若有法院判决书,则带齐手续至车管所办理;若双方协商,可找代办机构过户。均需准备身份证、离婚证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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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离婚。操作如下:1. 尝试与妻子协商,若同意则签订离婚协议;2. 协商不成,收集感情破裂证据;3.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等待法院调解与判决;4. 若判决不准离,分居满一年后可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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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不执行如何维护权益?在离婚后如果对方不履行财产分配判决,建议寻求法律救济。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执行财产或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措施确保您的财产权益得到保护,请尽快行动以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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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通过诉讼方式撤销婚内财产协议,操作步骤如下:首先,收集协议签订时存在的欺诈、胁迫等关键证据;其次,正式向法院提起撤销诉讼;最后,等待法院审理并根据提交的证据情况做出判决。若无充分证据支持,法院将驳回撤销请求。在撤销过程中,请确保您的行为合法并遵循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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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间可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到登记机关申请,冷静期后领离婚证。诉讼离婚:起诉至法院,法院调解无效则判决。若涉及财产执行,需明确分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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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处理法律事务可以选择亲自出庭或者委派代理人。选择方式时,应考虑个人情况、案件的复杂性和相关法律规定。即使委托了代理人,当事人如果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建议还是出庭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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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女儿的子女代位继承。带着资料来律所面谈咨询,办理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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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表达的是父母出资购房,父母的遗产如何分配吗
高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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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没有遗嘱,法定继承 子女的配偶转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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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哥哥有遗嘱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人是您哥哥的父母,子女和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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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看看遗嘱。具体情况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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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按照遗嘱,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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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看看遗嘱。您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和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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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老人有多少子女。以及老人是否有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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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财产都有哪些?带着资料来律所面谈咨询,办理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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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走法律途径,走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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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被隐瞒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