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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对婚姻法的理解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沪高法民一[2004]26号)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或变更的理由应如何把握?

  答:司法解释(二)第九条对当事人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或变更理由规定为:"欺诈、胁迫等"说明其并不仅限于欺诈和胁迫。

  二、如何判断彩礼?

  答:司法解释(二)中涉及的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习俗性。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案件,应当道德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不能适用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

  三、可诉请返还彩礼的当事人范围如何把握?

  答:由于实践中,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并非仅限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和亲属,这些人均可成为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

  对于实践中可能存在的以男女双方为原、被告的彩礼返还诉讼或在涉及彩礼返还的离婚诉讼中,被告提出原告不是实际给付人或自己不是实际接受人的抗辩,由于彩礼给付实际就是以男女双方为利益对象或代表,因此人民法院对此抗辩可不予采信。

  四、彩礼给付后,男女双方仅是形成同居关系,为此,给付彩礼的父母或亲属依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能否支持?

  答: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实践中男女双方可能基于对法律规定的不了解而仅形成同居关系,但是法院释明相应法律规定后,男女双方基于感情善可能愿意补办登记,若人民法院简单地判决返还彩礼反而有失公平,或容易引发矛盾,因此在审理上述情形的彩礼返还案件时,人民法院应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必要时可以向同居的男女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在其不补办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判决返还。

  五、应当返还的彩礼范围如何把握?

  答:虽然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符合条件卓越,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经用于购置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

  因此,我们在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化为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

  六、能否直接按数量比例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答: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五条的规定,对于上述财产的分割,在当事人协商不成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由于该条规定本身并非一个强行性的规范,所以按"市价分配有困难"并非"按数量比例分割"的强制性前置条件。故实践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个案情况,除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分配方案外,可以直接按数量比例分配。

  七、在夫妻一方不要求持有有限公司出资额,成为股东的情况下,如何处理此部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答: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以共同财产投资于有限公司,此部分共同财产已转为了公司财产,由公司所有,离婚时不能直接分割。当夫妻协商同意由非公司股东的一方取得相应出资额成为股东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依照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理。若该方不愿意承受出资额外负担为成股东,则可评估公司现有净资产。公司净资产为正值的,按夫妻一方出资比例计算出相应的净资产价值,再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由取得出资额外负担的一方给付另一方应得的钱款或财产。评估费用由主张评估一方预付,或双方各半预付。当事人均不愿意进行评估的,则人民法院可对此部分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中不予处理。

  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确实有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的地方,由于离婚双方毕竟有过夫妻名份,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可能还育有子女,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除了纯粹的利益考虑外,常常难以避免地包含一些感情因素,所以,人民法院在确认协议可撤销或变更时,不能轻易将协议中一方放弃主要或大部分财产的约定认定为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而予以撤销或变更。同时对于"乘人之危"的认定,也应谨慎,不宜将急欲离婚的一方在财产上作出让步视为另一方乘人之危的后果,只有在一方利用他方生产,行为能力受限而监护人监护不力等情况下,迫使他方签订明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协议,才可认定为乘人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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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动态
于业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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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书即离婚证明。操作如下:1.确认调解书内容无误后签收;2.调解书生效后即等同于离婚证,无需再办;3.如需用离婚证办理其他事务,可携带调解书作为婚姻状况证明。
阳学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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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
离婚车子过户需依情况定。操作如下:若有法院判决书,则带齐手续至车管所办理;若双方协商,可找代办机构过户。均需准备身份证、离婚证等相关资料。
高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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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钟前
可起诉离婚。操作如下:1. 尝试与妻子协商,若同意则签订离婚协议;2. 协商不成,收集感情破裂证据;3.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等待法院调解与判决;4. 若判决不准离,分居满一年后可再诉。
于业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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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回抚养权,财产需协商或诉讼。操作:1. 尝试与对方协商抚养权及财产分割;2. 协商不成,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3. 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并处理财产。
徐文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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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钟前
离婚财产不执行如何维护权益?在离婚后如果对方不履行财产分配判决,建议寻求法律救济。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执行财产或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措施确保您的财产权益得到保护,请尽快行动以避免权益受损。
李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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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钟前
若需通过诉讼方式撤销婚内财产协议,操作步骤如下:首先,收集协议签订时存在的欺诈、胁迫等关键证据;其次,正式向法院提起撤销诉讼;最后,等待法院审理并根据提交的证据情况做出判决。若无充分证据支持,法院将驳回撤销请求。在撤销过程中,请确保您的行为合法并遵循诉讼程序。
黄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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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
执行期间可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到登记机关申请,冷静期后领离婚证。诉讼离婚:起诉至法院,法院调解无效则判决。若涉及财产执行,需明确分割方案。
李亚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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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钟前
离婚案件中,处理法律事务可以选择亲自出庭或者委派代理人。选择方式时,应考虑个人情况、案件的复杂性和相关法律规定。即使委托了代理人,当事人如果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建议还是出庭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陆卫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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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钟前
由女儿的子女代位继承。带着资料来律所面谈咨询,办理委托手续。
李亚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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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钟前
您好,您表达的是父母出资购房,父母的遗产如何分配吗
高畅律师
已帮助211
1分钟前
您好 没有遗嘱,法定继承 子女的配偶转继承人,
李亚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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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钟前
您好,您哥哥有遗嘱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人是您哥哥的父母,子女和配偶
李亚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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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
需要具体看看遗嘱。具体情况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陆卫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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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按照遗嘱,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于业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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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看看遗嘱。您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和诉求
陈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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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钟前
需要看老人有多少子女。以及老人是否有遗嘱
徐文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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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财产都有哪些?带着资料来律所面谈咨询,办理委托手续。
陆卫红律师
已帮助156
4分钟前
可以走法律途径,走法定继承。
李亚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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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钟前
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被隐瞒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