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回溯:当婚姻成为牢笼
2001年,吴女士与王先生步入婚姻,育有两子。婚后,吴女士独自承担抚育孩子与家务重担,而王先生经商常年在外,对家庭极少关心,更有甚之屡次出轨,被发现后虽每次均承诺绝不再犯但事后又我行我素,并牢牢掌控家庭财产拒绝向吴女士披露,每月虽给家用但也较为苛刻。吴女士在婚姻中感受到的背叛、尊重缺失,又羁绊于两个孩子和对男方的经济依赖,长期陷入离与不离的内心冲突之中,严重抑郁,几次轻生。对婚姻无望的她找到我们团队负责人李丽律师,决定离婚并争取财产权益,放自己一条生路。
本案难点:看不见的刀光剑影
1.离婚困境:本次系女方首次起诉离婚,若男方不同意离婚,法院有可能会不准离婚;
2.财产迷局:房产、股权、债权等资产均被王先生掌控,吴女士提供不出证据线索,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不愿出具调查令,律师开展调查的难度极大;
3.心理博弈:因双方一子在就读大学,吴女士担心王先生不承担孩子将来大的开支,需在“争财产”与“留退路”间平衡,尽量不撕破脸;
4.专业挑战:承办法官年轻,缺乏家事审判经验、专业知识及应有的理念,沟通难度较高。
律师工作亮点:法律与智慧人性交融
1.重视诉前调解,情理交融促和解
调解不是妥协,而是策略。本案团队律师充分借助离婚诉讼中的诉前的调解程序,一面通过强有力证据向诉前调解员呈现王先生系婚姻的过错方,奠定了调解应以吴女士权益保护为基础的基调。
在此基础上,团队律师结合自身多年办理婚姻家庭案件的经验,情理结合,引导王先生正视其长期的家庭缺位以及过错行为给吴女士和未成年子女带来的伤害,使得王先生深刻感知到其对妻子及子女的亏欠,吴女士也愿意再给王先生一次机会,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夫妻共同财产归吴女士一人所有的和解协议,且团队律师还要求男方书面明确了对外的债权,吴女士申请了撤诉。
但从法院回家后双方又因协议履行问题发生争执,双方均不愿意再履行协议,吴女士认为男方并没有回归家庭的真意,团队代理律师又第一时间到法院沟通撤回了吴女士的撤诉申请,使得诉讼程序得以继续,否则吴女士需半年后再诉。
2.诉讼中用专业技能实现突围
在离婚诉讼中想实现离婚和分得夫妻共同财产,核心是向法庭证明感情破裂,同时举证存在可供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我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吴女士搜集整理了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同时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要求法院出具律师调查令较为困难的实际情况下,向法庭成功申请出十几份律师调查令,欲帮助吴女士补强男方婚外情的证据及固定夫妻共同财产。
在此情况下,如果解除婚姻,法官需对双方结构十分复杂的财产进行查明和分割,也会使得并不想离婚的男方失去婚姻,团队律师与承案法官多次联系,成功说服法官复庭组织调解,吴女士认为根据王先生的本次表现双方还具有修复关系的可能,最终双方达成了全部财产归吴女士的不离婚和解方案,法院出具了调解书。
办案感悟:婚姻权力失衡与律师使命
作为深耕家事纠纷解决的律师团队,我们发现很多家庭存在严重的权力失衡。诸如本案中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控制其实就是一种单方暴力,同时折射出很多家庭都存在的“隐性剥削”,很多女性看似被配偶所养,但真相却是牺牲了自我发展的机会、付出着不被看见的家务和子女抚育劳动。
许多女性虽想离婚但内心充满各种恐惧,也有些当事人虽表达坚决离婚的意愿,但内心可能如本案的吴女士一样并非真对配偶已无期待,而是希望能通过离婚诉讼看到对方的重视及愿意纠错的实际行动或者利用诉讼查明夫妻财产的真实情况,家事律师不仅需要有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储备,更需要对人性的深刻理解,精准发掘委托人的真实诉求,为其匹配最合适的律师、制定最贴合的诉讼策略,充分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家事律师的战场,从来不止在法庭。我们充分重视调解,尽可能减少对抗对纠纷家庭的二次伤害;不仅要从情感上接受当事人的反复与脆弱,对当事人给予理解与共情,为其提供开始新生活的勇气和低谷期的陪伴,更需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及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找寻情理法交融的纠纷解决方案。
(本文人名均为化名,案件细节已作隐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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